书 · 1990 · 道格拉斯·诺斯(Douglass C. North)

《制度、制度变迁与经济绩效》

经济学书单第 15 名

一句话结论

经济能否长期增长,取决于规则怎样改变交易成本、奖励哪类组织,以及这些组织又怎样塑造下一轮规则。

值不值得读完整本?

值得读完整本。它篇幅不长,却把经济学常常当作背景的法律、习惯、政治权力和历史,接进了关于增长与停滞的同一条解释链。

  • 先读第1章,把制度、组织和制度变迁分清;再顺读第2—8章,理解合作为什么需要付出成本,以及规则怎样影响这些成本。
  • 第3章和第9—11章值得慢读:人的认识并不完美,组织也不一定追求社会效率,这两点是理解坏制度为什么持续的关键。
  • 第12—14章把前面的机制接回长期经济史。历史细节首遍可以略读,但不要跳过它们承担的比较和解释任务。
  • 为考试准备时,重点练习完整说出因果链:规则改变收益与成本,组织据此学习和行动,再推动或阻碍规则调整。

核心观点

1. 制度是规则,组织是在规则中行动的参与者

制度包括正式规则、非正式约束,以及使这些规则发生作用的执行安排。企业、政党和学校则是组织;分析时,要把规则与参与者的策略分开。

为什么:人不可能在每次交往时都重新商定所有条件,因此需要相对稳定的规则来形成预期。规则规定哪些行动被允许、受到奖励或会被惩罚,从而改变各类活动的预期收益。组织会围绕这些机会配置人员、知识和资源。区分两者,才能进一步追问:行为变化来自规则变了,还是参与者在原有规则下换了策略。

2. 交易有成本,制度决定分工收益能否实现

交换不仅需要生产商品,还需要辨认商品和权利的属性、监督履约并处理违约。制度与技术共同影响交易费用和生产中的转化成本,因此会改变哪些经济活动值得进行。

为什么:买卖双方掌握的信息不同,商品质量、劳动努力和产权边界也很难完全观察。测量这些属性、保护权利和执行协议都要消耗资源,潜在的交易收益可能因此被抵消。熟人间的重复交往可以借助声誉维持合作,但大范围、非人格化的交换更需要可靠的执行安排。第三方执行能够扩大合作,却也有成本,而且执行者有自己的利益。只有把这些成本算进去,才能解释为什么更细的分工有时能够扩展,有时受到阻碍。

3. 人依据有限的认识和信念行动,学习不会自动消除分歧

诺斯保留个人选择的分析起点,但反对把人预设为拥有正确世界模型的财富最大化者。价值判断、意识形态和处理信息的方式,也会影响制度选择。

为什么:现实环境复杂,个人获得的信息和处理信息的能力都有限,因此必须依靠已有的心智模型来解释情况。不同经历和文化背景会让人对同一现象形成不同解释。历史变化的反馈往往含混,也难以重复检验,错误认识未必会迅速被纠正。同时,人会在意公平、责任和信念,不能把所有行为都还原为眼前的物质收益。因此,制度变迁取决于行动者认为哪些改变有利,而这些判断可能出错。

4. 制度可以稳定地服务于有权势者,而非提高社会效率

制度的存在和延续,不等于它能使全社会获益。正式规则往往反映有能力制定或改变规则者的利益,政治竞争也不会自动产生有效率的产权安排。

为什么:一项改革即使能增加总收益,也可能使掌握否决权的群体受损。受益者与受损者很难无成本地谈判、承诺补偿并保证补偿兑现。政治交换又存在信息不足和监督困难,普通人不容易识别一项政策究竟让谁获益。于是,对强势群体有利的规则可以持续,即使它压低了总体生产率。减少不确定性和维持秩序,本身并不能保证经济增长。

5. 制度变迁通常是渐进调整,改法律不会同时改掉习惯

相对价格或偏好的变化,会促使行动者重新评估现有安排,并尝试调整规则。正式规则可以迅速改写,但非正式约束及实际执行往往变化较慢。

为什么:价格、技术或偏好发生变化后,原来合算的合同和权利安排可能不再合算。行动者通常先尝试重新订约;若现有规则阻碍调整,才进一步争取改变规则。由于规则彼此关联,全面推倒重来的成本和不确定性很大,多数改变发生在边际上。即使革命改写了正式制度,人们沿袭的行为规范和理解方式也不会随之消失。因此,同样的法律文本进入不同社会,可能产生不同结果。

6. 组织学习与自我强化造成路径依赖,长期表现取决于适应能力

制度会引导组织投资于某些知识和技能,组织的发展又反过来巩固或改变制度。长期增长不仅需要当前配置有效,还需要允许试错、学习和调整的适应性效率。

为什么:组织会学习怎样在现有规则下取得更高回报,学什么取决于规则奖励什么。已有技能、组织之间的配合和围绕旧规则形成的预期,会使继续沿用原有安排越来越方便,改道则越来越昂贵。受益组织还会动用政治资源维护这些安排,形成自我强化。若获利主要靠特权,学习甚至会让组织更擅长争夺特权,而非提高生产率。路径依赖限制了可行选择,却不等于历史注定如此;能够容纳实验、纠错和新组织的制度,更有机会应对新的问题。

反对意见

组织本身也包含制度,规则与参与者的区分需要补充(杰弗里·霍奇逊)

霍奇逊在《What Are Institutions?》中直接讨论诺斯的表述:企业和其他组织内部也有成员资格、权威和指挥规则,因此组织应被理解为一种特殊制度。把组织作为参与者,是一种有用的分析处理,却不能据此把组织排除在制度概念之外。他还强调,制度通过习惯塑造人的愿望与能力,作用不限于改变既定目标下的行动成本。

制度与发展存在双向因果,不能推出统一的改革清单(张夏准)

张夏准在《Institutions and economic development: theory, policy and history》中批评主流制度发展论:发展也会增加对新制度的需求,并提供建设制度的资源;产权保护的效果还取决于保护什么权利、服务什么活动。这提醒读者,不能从制度重要直接推出市场越自由、私人产权保护越强就越有利于发展。其主要对象是更广泛的制度政策论述;诺斯本人也承认制度之间的配合和历史差异。

制度质量与富裕相关,还不足以证明制度先导致增长(格莱泽等)

格莱泽、拉波尔塔、洛佩斯-德西拉内斯和施莱弗在《Do Institutions Cause Growth?》中指出,不少常用制度指标混合了政策结果与真正的权力约束,一些工具变量也无法区分制度和人力资本的影响。他们提出的证据更支持教育和政策先促进增长、政治制度随后改善的可能性。这主要挑战后来关于政治制度与增长的因果识别,不能直接当作对诺斯全部历史机制的反证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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