书 · 1997-01 · 安东宁·斯卡利亚(Antonin Scalia);艾米·古特曼(Amy Gutmann)编

《解释之争:联邦法院与法律》

法律书单第 42 名

一句话结论

法官应当忠于法律文字在制定时的含义,但文字究竟能把司法判断约束到什么程度,是本书真正的争论。

值不值得读完整本?

值得读完整本。篇幅不长,主文、四篇评论和作者答复组成了一场完整交锋,能帮助你看清法律解释为什么同时涉及语言、历史与权力。

  • 先读斯卡利亚主文,抓住三组区别:解释与立法、文本含义与主观意图、原始含义与当年的具体应用。
  • 细读德沃金和特赖布的评论,再读斯卡利亚的答复:争论的关键是如何忠于宪法中的抽象原则。
  • 伍德的历史视角和格伦登的比较法视角也值得读,它们能检验主文对司法传统的描述。首次阅读可略过密集的案件引注。

核心观点

1. 解释成文法,不能照搬普通法造法的习惯

斯卡利亚承认普通法法官通过案件发展规则的价值,但认为解释已经制定的法律时,法官的任务发生了变化。

为什么:普通法推理鼓励法官比较案件、区分先例,逐步形成更好的规则。成文法却已经经过立法程序,代表有权制定法律者作出的选择。如果法官仍以自己认定的最佳政策为目标,就可能借解释之名替换这项选择。因此,他把约束解释权看作民主分工的问题,而不只是阅读技巧的问题。

2. 有约束力的是公布的文字,不是立法者心里的愿望

解释制定法应当寻找文本在语境中的客观含义,而不是追问立法者私下想实现什么结果。

为什么:立法机构由许多人组成,他们可能因为不同理由支持同一段文字。许多后来发生的争议,他们甚至没有考虑过。真正通过法定程序、向公众公布的是共同认可的文本。若允许未写出的意图推翻文本,公众便难以从法律本身知道自己的义务,法官也容易把自己的偏好说成立法者的意图。

3. 文本主义要求合理理解,不能机械抠字

斯卡利亚反对把文本主义等同于一味从严解释;应当理解整句话在具体语境中通常表达什么。

为什么:单个词可以有很多词典意义,但人们说话时并不会同时启用所有可能含义。搭配、上下文和语言习惯会帮助确定这次表达的意思。把某个词最宽或最窄的可能含义直接套进法律,反而可能背离文本。因此,文本主义需要判断,只是判断必须围绕语言展开。

4. 立法史可能扩大裁量,而不是消除裁量

他反对把委员会报告、议员发言等立法史材料当作决定法律含义的权威。

为什么:一份报告或一次发言不能自动代表整个立法机构的共同理解。材料又往往很多,解释者容易挑中支持自己结论的部分。随着法院重视这些材料,利益相关者还会更有动机把有利表述放进去,影响未来诉讼。这样一来,立法史不仅未必还原真实意图,还可能增加选择性解释的机会。

5. 宪法含义可以固定,适用情境仍然可以更新

解释宪法时,他追寻文字被采纳时的公共含义,而不是制定者的私人意图;旧文字可以适用于后来出现的事物。

为什么:宪法以概括语言规定权力和权利,不可能逐项列出未来情境。解释者需要判断新事物是否落入既有规定的范围。这个过程不必改变规定本身的含义。斯卡利亚因此区分把旧规则用于新事实,与按照今天的价值判断重写规则。

6. 让宪法随司法判断演变,可能削弱民主选择和权利保障

他质疑活宪法必然带来灵活与进步,主张通过政治程序和修宪处理需要改变的规则。

为什么:宪法权利通常会把某些事项移出普通多数决的范围,因此增加宪法权利也可能减少社会通过立法调整政策的空间。如果没有共同认可的演变标准,法官便可能依据各自的价值观决定变化方向。公众随后会更重视法官将支持什么政策,推动任命过程围绕预期结果展开。斯卡利亚担心,原本用来约束多数的权利,最终会随多数争夺法院的结果而改变。

反对意见

忠于抽象原则,不必接受旧时代的具体判断(罗纳德·德沃金)

德沃金在本书评论中赞同区分文本与立法者意图,却质疑斯卡利亚对宪法的处理。自由、平等之类的文字可能表达抽象原则;忠于这些原则,需要判断它们真正要求什么,不能只问制定时代的人认可哪些具体做法。争点因此是原始含义究竟包含什么,而非要不要尊重文字。

宪法条款需要放在整体和解释历史中理解(劳伦斯·特赖布)

特赖布在本书评论中强调,宪法的意义不能仅靠孤立条款和一套固定解释规则确定。条款之间的关系、宪法整体结构及历来的解释实践都影响判断。他质疑斯卡利亚的方法能否充分说明这些材料之间应当如何取舍。

文本主义本身也留下选择空间(威廉·埃斯克里奇)

埃斯克里奇在《Textualism, the Unknown Ideal?》中质疑文本主义限制裁量的能力。解释者仍须决定采用什么语境、如何界定通常含义,以及怎样处理规则目的与具体事实之间的关系。排除立法史并不自动消除这些判断,也不能只凭方法名称就证明结果更少受偏好影响。

判例传统也能约束变化(戴维·施特劳斯)

施特劳斯在《The Living Constitution》中提出,宪法可以通过先例、传统和逐步推理发展。法院受到既有判决与连续论证的约束,变化不必等于任意改写。他由此反对把选择简单归结为原始含义与法官个人价值观两端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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导读由 AI 根据公开资料整理,没有读取原书全文,一切以原著为准。导读 Primer 首页